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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校园欺凌浅析
文章来源:《当代体育科技》杂志社官网 发表时间: 2018/7/4 阅读数:525

初中生校园欺凌浅析

 

(百色市靖西中学,广西百色,533800)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校园欺凌不仅成为当前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中一个十分令人担忧的问题,而且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做好初中生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和矫正工作,对于初中生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初中生校园欺凌原因分析

1.1不良心理的诱发

初中生生理“早熟”与心理“晚熟”的反差引起种种心理发展上的矛盾,是诱发初中生校园欺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内因。

1.1.1逆反心理。初中生独立意识增强,做事情往往过于自信。因此,学校禁止做的事情偏偏去做,哪怕明知是违纪违法的事情也敢去做。另一方面,有的教师教育方法不当:用威协、讽刺、揭短、遗弃、体罚等粗暴惩罚手段代替思想教育,代替严格管理,代替激励教育,教师这种教育方法,不但容易引起学生刻意模仿,而且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有的学生甚至以欺凌同学等违纪方式来表达对教师的不满,有意给教师难堪,给学校制造麻烦,以达到报复学校和教师的目的。有一次,当笔者问及欺凌原因时,一位欺凌者说:“我知道欺凌同学是违纪的,是要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但我恨死班主任,我想惹他生气。因为他威协、讽刺、挖苦我。”不可否认,个别学生的欺凌行为正是对外界歧视等消极刺激的心理释放。

1.1.2表现心理。初中生有较强的表现欲,喜欢出风头,往往在同伙面前扎台型”,引起别人对自己的注意喜欢表现自己本是一件好事,但由于初中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自我控制能力,心理还处于半成熟的状态,对周围事物缺乏理性的思考,看问题往往带有片面性,因此,有的学生甚至把欺凌同学等违纪违法行为视为“才能”而“自我表现”一下,对同学欺凌行为往往就是在这种心理驱动下发生的。

1.1.3逞强心理。初中生高级神经活动的一个特点是,兴奋过程强于抑制过程,中枢神经系统处于过分活跃状态,在情绪上表现出强烈而狂暴的特点,易冲动,好逞强。在行动上则表现为鲁莽,不服输,具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特点。加上精力充沛,体力旺盛,激将法刺激下,往往做出别人不敢做的事情,把恃强凌弱当作光荣,以显露自己的厉害,甚至拿倚强凌弱以取乐。初中生的欺凌行为正是在争强好胜心理诱下做出暴力举动。

1.1.4模仿心理初中生好奇心强,模仿性强,辨别是非能力低,因此,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采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老师对学生的威协、恐吓和体罚,影视报刊中描写的黑社会老大以及用暴力方式解决问题的江湖规则等,往往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有的学生就有可能倚强凌弱,采用暴力手段解决同学发生矛盾,甚至以暴力行为来获得“老大”的成就感,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1.1.5报复心理中生面子”,报复心理强一些学生个性孤僻,心胸狭窄,遇事只考虑自身利益漠视他人存在自尊心,控制力差。当自己的尊严受到损害时,由于面子上过不去,自己又咽不下这口气,争强好胜心理、自我表现心理驱动下极容易产生报复心理,对外部世界的宣泄往往表现为施暴的冲动。

1.2学校教育的偏差

1.2.1学校重智轻德,学生思想品德偏差。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与学校重智轻德紧密相联在应试教育思想指导下,教育行政部门以“升学率”为标准给学校排等级。为了提高升学率,学校一方面不断地给师生加压,节假日双休日压师生补课,师生喘气无时间,心理压抑无地倾诉。恨铁不成钢,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过激言行因此产生,结果造成师生关系紧张。另一方面,学校不得不重智育轻德育,忽视心理素质教育、法制教育,结果导致学生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日益突出,法律意识淡薄,学生难于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加上不良心理的诱导,出现欺凌同学等违纪违法行为也就在所难免了。

1.2.2法制教育弱化,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学校是学生法制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学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最有效途径。但是,由于多方原因,目前初中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导致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欺凌同学等违纪违法事件频发。受应试教育影响,法制教育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涉及少量法律知识外,法制教育还没有成套统一的教材。很多法制课由于乏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加上缺乏实践经验,上课只会照本宣科念讲稿、原文播报、空洞说教、强硬灌输,导致学生似懂非懂,学生法纪观念难以树立。

1.2.3教不良言行,导致学生刻意模仿。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其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性和对学生的熏染性。个别教师师德差,缺乏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态度,教育方法不当,正如前面所述,有的教师用威协、讽刺、挖苦、揭短、遗弃、体罚等粗暴惩罚手段代替思想教育,代替严格管理,代替激励教育。教师的这种示范作用往往初中生打造了校园欺凌的心理素质。

1.2.4处分功能丧失,学生违纪成本过低。

作为义务教育的初中阶段,学校的纪律处分功能已经丧失,这是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学校不敢轻意处分学生。有的学生心理脆弱,往往经不起学校的批评教育,更经不起学校的处分,学校担心因处分学生可能承担学生发生意外事件的风险。有的学生被学校批评教育后,甚至以不上学、辍学等方式威协学校。如果学生真的不上学,学校还得派教师三番五次去请他们回学校。另一方面,处分与不处分的结果一个样。因为是义务教育,学校不能开除学生。面对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学校不论给予警告处分还是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都不会影响他们在校学习和升学。因为现在的升学只看分数,不看思想品德,学生的思想品德也不好用分数或等级来衡量。学生违纪违法后,有的甚至振振有词地说:学校能拿我怎样,现在是义务教育,学校能处分我,但能开除我吗?我考上高中,学校敢不给我升学吗?”学生如此肆无忌惮,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反思。

纪律处分功能丧失,往往使个别违纪违法的学生变得无所顾忌,更为严重的是,违纪违法的学生往往成为同学效仿的榜样,当这些学生凝结成带有江湖色彩的小团体时,校园欺凌事件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1.3家庭环境的造就

英国教育家尼尔说:“问题少年是问题父母的产物。”家长的不良言行和教育方法偏差是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1.3.1家长言传身教偏差。有的家长孩子灌输不能吃亏以牙还牙,以暴制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思想有的家长在孩子出现违纪行为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的家长奉行棍棒底下出人才的教育方法孩子学习成绩轻则嘲讽,重则打骂,孩子成为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有的家长与左邻右舍关系紧张,崇尚武力,在处理问题时威协甚至动手打对方。家长的这些不良言行,往往给孩子带来极坏的示范效应,让孩子形成了可以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以宣泄不满情绪的错误认知,在思想意识上对孩子的欺凌行为起怂恿和默许的作用。

1.3.2家长教育观念偏差。在“学而优则仕”传统成才观和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下,一方面,许多家长对孩子的学习往往要求过高过严,孩子往往因此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孩子心理负荷沉重如果得不到及时疏导和释放,很容易产生心理疾病,出现偏激行为。另一方面,许多家长忽视了对孩子思想道德的培养,放纵孩子的不良习气和行为,结果养成孩子天不怕地不怕,为所欲为的攻击性人格。

1.3.3家长教育方法偏差。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在家里,孩子成为可以左右家庭一切活动的最高权威。溺爱中长大的孩子,往往形成别人必须听从于自己的错误认识,当其他同学不听从自己指挥、自己的老大”尊严被损害时,有可能通过暴力方式反击对方。这些被宠惯的孩子一旦进入学校,被学校的纪律管制容易产生反抗心理,容易产生向同学滋事、挑衅的行为。

有的家长对孩子袒护放纵淡化忽视孩子的弱点,认可甚至纵容孩子纪违法行为,结果往往造成孩子放荡不羁冷酷无情、偏狭自私、为所欲为的人格。这些不良习惯带到学校后,往往与学校规章制度发生冲突,与其它同学发生矛盾

1.4社会环境的熏染

社会环境是一本无字的教科书,是人生的大课堂。校园欺凌是外部社会的缩影,是成人世界的映射,更是教育环境的直接反映。

1.4.1法律法规缺失造成刑责难罚。刑责难罚,学生违法成本过低,是校园欺凌多发的重要原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但同时又提出了“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附加条件。《刑法》规定:“对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以及由政府收容教养。”《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或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这些法律的规定,造成了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没有得到必要的惩罚,一些学生因此壮大了违法甚至犯罪的胆量。

1.4.2违法不究造成法律威严下降。在现实生活中,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一些公职人员不作为、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有的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非法传销愈演愈烈;暴力、色情文化市场生意红红火火;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没人管;对校园欺凌者没有给予必要的惩罚。所有这些,不仅动摇了法律地位,损害了法尊严,而且给学生十分恶劣的影响使一些学生形成有法无法一个样的错误观念,促使一些学生胆敢对同学欺凌。特别是对文化市场的违法犯罪分子打击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置法律法规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于不顾宣扬暴力征服,提倡江湖规则及色情的影视书刊游戏推向文化市场。相对于本的说教,这些影视书刊游戏以其鲜明生动形象特征吸引了广大学生。由于初中生正处于青春期,易冲动,好奇心强,喜欢模仿,辨别是非能力低,道德观念不坚定,因此,容易对影视书刊游戏中的暴力行为盲目模仿,从而增其实施欺凌的潜在危险。

2、初中生校园欺凌的预防和矫正

2.1学校——育相补,重在发挥教育的作用

2.1.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学生不良心理是诱发校园欺凌的内在原因。因此,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是从根本上预防和矫正初中生校园欺凌的重要措施。学校可以通过讲座,或利用广播、电视、录像、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多角度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学常识,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身心发展特点,掌握解决心理问题的方法和技巧。学校可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增进了解,消除同学之间或师生之间因不健康心理而产生的紧张的关系及敌对心理,形成互相友爱、关系融洽、密切合作的良好人际关系。教师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要特别关注班级内强势学生和弱势学生的表现,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增强他们自控能力

2.1.2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品德修养。

学校要确实转变重智轻德的思想,考核、评价一个学生要改变以往只要学习成绩好就“一俊遮百丑”的评价方式。学校对教师的评价,不能只看其学生的考试分数、上线率等,而应该综合教师的职业道德及其学生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坚决制止根据考试分数给老师、学生排名次的做法,确实减轻师生的心理负担。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工作的评价,不能再以“考”为法宝,以“率”为标准,以“分”为导向,应综合学校的教学、校纪校风等进行评价。

学校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通过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培养学生形成优秀的道德品质,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的传承中华美德。

2.1.3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学生法制观念。学校可以利用黑板报、橱窗、广播室、校报、校园网络等,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使他们知道些行为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将受到哪些处罚,违法行为给自己和社会带来哪些危害,作为初中生如何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当自己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等。同时,学校要认真开展预防学生欺凌的专题教育活动。学校可以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反校园欺凌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剖析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根源,纠正部分学生“欺凌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等错误认知。学校可以召开“反对校园欺凌,远离校园暴力”等主题班会课,通过视频播放,介绍欺凌案例等办法,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通过学生发言、问题讨论、情感交流、学生签名等活动,使学生从中汲取教训。

2.1.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挥教师表率作用。教师本身是学生学习的榜样,教师遵纪守法的言传身教毫无疑问是学生遵纪守法教育中的积极举措。所以,教师必须为人师表,使自己之言成为学生学习之“师”,使自己之行成为学生效仿之“范”。教师教育学生应该做到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尊重学生,不歧视、打击、讽刺和挖苦学生,更不能体罚学生,耐心引导并督促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耐心矫正学生违纪违法行为。为此,教师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教师必须学法守法,不能知法法。

2.1.5发挥纪律处分功能,促使学生改过自新。学校要改变“处分与不处分结果一个样”的错误思想,更不能以“处分学生可能承担学生发生意外事件的风险”为借口,放弃了纪律处分这一重要的教育手段。对于学生欺凌行为,学校要彻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并通知双方家长到校,就学生教育、纪律处分、赔礼道歉、医药费赔偿等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根据实际情况,学校要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作为以后学生升学、就业的参考依据,让施暴学生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因自己的违法行为所付出的代价,以促其反省思过,吸取教训,并以此为契机,教育、警示其他学生。同时,做好被处分学生的思想稳定等后续工作。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必须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涉嫌犯罪的,必须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2.2家庭——“实”字为本,夯实品德教育的基础

2.2.1家长对待自己——为人要忠诚老实,注重言传身教。父母不是孩子生命的创造者,而且是孩子心灵的塑造者。因此,作为家长,一定要注意给孩子良好的言传身教,家长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家长要不断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掌握科学的育人方法。家长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老实,与人为善,使自己成为孩子思想道德成长的指路人。

2.2.2家长对待子女——从实际情况出发,讲究教育方法。家长要改变脱离实际要求孩子的思想,对孩子在学业方面的“期望值”应该从孩子的实际情况出发,不应好高骛远。家长要转变“重智轻德”的思想观念,鼓励孩子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家长教育孩子的方法要适当,要爱之有度,严之有方,对孩子个性中的偏狭、粗暴与冷酷不能忽视,更不能纵容家长耐心与孩子进行心灵交流,关注孩子的异常言行,及时发现孩子不良苗头,把孩子违纪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

2.3各部门——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3.1完善法律法规,解决刑责难罚问题。目前,我国关于惩治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滞后,造成对校园欺凌的极端行为难于作出必要的惩戒。因此,立法机关要尽快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使惩治校园欺凌行为有法可依。特别是要修改以往进入工读学校“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定,确实降低进入工读学校的门槛,否则,“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仍然是一句空话。同时,改革现有的政府收容教养制度。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对于如何才算是必要的时候,没有明确规定。有关职能部门确实为应对恶性校园欺凌案件提供一种行之有效的惩戒和教育方案。

2.3.2加大执法力度,确实维护法律尊严。公检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一方面,对社会上的黄、赌、毒、贪污腐败、暴力等犯罪分子要严防狠打,确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维护法律尊严,为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认真落《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涉嫌犯罪的校园欺凌行为,严惩不怠,让校园欺凌者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用行动纠正一些学生“欺凌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等错误认知,教育、警示学生不能出现欺凌等违纪违法行为。只有发挥法律震慑功能,学生及其家长意识到对同学欺凌追责厉性,学校教育和法制教育才会取得良好效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影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管理,依法依规禁止制作、传播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暴力文化。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定,让网吧的经营者不敢让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努力消除暴力文化通过影视报刊、网络等途径影响学生的心理和行为,保证学生在一个和谐、安宁、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总之,校园欺凌是一种正常的非偶然的现象,我们只有正确分析形成这一现象的主客观原因,号准其脉,对症下药,正确引导,校园欺凌行为才能得到有效的预防和矫正,校园才能成为学生的安全岛、补给站、伊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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